纪检监察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谈话会
时间:2022-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谈话会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5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中秋、国庆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段宏伟同志主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波同志,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马德功同志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马德功同志传达学习了《关于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和上级有关要求,强调节日期间全体干警,一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洁纪律,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严以律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廉过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二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纪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领导带班、外出请假报备等各项制度。三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带头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协助、配合、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四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下班后关好门窗和水电,全体干警要注意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波同志强调全体检察干警要切实增强从严从实深化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做到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强化自我约束,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在清正廉洁方面带好头、做表率,加强对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提醒监督,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以良好的作风和精神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的召开。

此次节前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筑牢了全体检察干警底线和红线意识,增强了干警在工作中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了各项工作纪律的落实。